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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全款买房,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有证据证明出资情况,那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则...
若是出资一方父母明确约定是赠与夫妻一方,那就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没有具体约定,那就是属于对于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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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一般来说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写谁的名字都是一样的;但是也存在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一、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为了结婚购房你们答应与父亲奶奶以后一起生活,买了一处越层(贷款买的,房本写的本人名字),父亲把小独单卖了和平房拆迁的所有费用以及他与奶奶的所有积蓄都投入新买越层的首付款和婚礼的用途,你妻子要求每月贷款要你父亲和奶奶共同承担。事实上房子多数成分是老人们的。除非你们小家庭自己出去单过。不能让他们去另买房住。
婚后购房不写自己名字可能有份。如果婚后买房是一方是有自己的婚前财产全款购买的,登记在自己名下,另一方是没有财产的所有权的;如果是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共同收益,登记在一方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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