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基金会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社会团体登记...
企业破产法是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和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慈善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应当根据以及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慈善组织的决策机构主要是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等。涉及慈善组织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要经过民主程序,不得由个人专断。根据民政部门章程示范文本要求,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均需符合法定人数才能召开。如基金会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重要事项须经出席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规定,进行改选换届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以及社会团体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等须有符合法定人数的会员(代表)、理事出席方能召开,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民主决议事项,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
一个人可以任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但法定代表人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法定代表人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个人可以任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但法定代表人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法定代表人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4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