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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保险中断的能够自己去社保中心补交,也能够等找到新工作时新单位帮助处置,直接找人事处置就行。 2.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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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女退休年龄”问题,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由于地区不同,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政策也不同,处理条件也不同。根据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优惠政策,2018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女55岁退休,男60岁退休,最低15年缴费。作为灵活的就业者,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社会保险局继续加入保险,加入员工养老保险。因为再就业者,他首先意味着你在原来的单位加入了养老保险,所以现在要做的是正常转移你以前的养老保险,转移这个养老保险后,才能进行,以这个灵活的就业形式继续。现在包括灵活的就业养老保险,以前一次可以支付5年,现在只允许支付2年。如果企业缴纳过养老保险,中途中断,可以补充中断的一次性补充,补充时包括中断期间发生的滞纳金,全部补充后可以继续缴纳。灵活的就业养老保险现在按60%支付的话,15年后退休每月可以领取1700左右的退休工资,100%支付的15年后退休每月可以领取2700左右的工资。灵活的就业养老保险政策是支付,条件允许的可以选择100%的支付,退休后工资会更高。灵活的就业者退休一般有两种情况。一个是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另一种情况是以前有工作单位,之后因下岗或其他原因失业。没有正规公司就业后,自己缴纳了养老保险。退休对投保人也有条件。当然,对于灵活的就业者,实际上需要在自己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参加这个灵活的就业者,所以不是什么条件,可以参加这个灵活的就业者!也就是说,只有满足这个保险条件,灵活的就业者才能继续支付社会保险费。然后灵活的就业者可以享受这个社会保险补助金的返还。基本上每个人都可以享受连续5年的补助金返还,返还率约为70%,但该政策也不是2018年的新政策,只是以前继续旧政策。
2018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1、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筹结合”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从当地实行缴费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原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011年底已经有34名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其中含超龄人员2名)符合参保条件,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按个体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使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能够及时缴纳养老保险。使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其达到“老有所养”“病有所依”。 3、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申请从1999年10月开始补费。这一政策是政府2011年出台的阶段性特殊政策,有时间要求,请您在2011年12月底前抓紧办理,过期不再办理。从明年1月起,我国将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如果您抓住了这个机会,给您带来的好处,一是往前补缴11年的养老保险费,缴费缴的少,11年一共补缴养老保险费19000元左右;二是缴费年限多了11年,相当于过去说的多了11年工龄一样;三是多了11年缴费年限,到了符合退休条件时,养老金水平有很大幅度提高,您算一算这是一笔很划算的经济账,别再犹豫了,请您抓紧到所在的社保分局办理参保补费手续。 4、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在2011年底前补缴2011年6月前的历史欠费,不征收滞纳金。年底前未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从2012年1月1日起,按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年底前补欠费不收滞纳金,2012年补欠费要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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