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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
一、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接管公司。 三、清理公司财产; 四、接管公司债务; 五、设立清算组账户; 六、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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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接管公司。 三、清理公司财产; 四、接管公司债务; 五、设立清算组账户; 六、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八、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九、处理公司财产; 十、编制资产负债表与财产清单; 十 一、指定清算方案; 十 二、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十 三、提交清算报告; 十 四、清算终结。 十 五、注销登记。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个人独资企业因解散的原因不同,清算的主体也不同,投资人自行决定解散时,应由投资人自行负责清算;投资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吊销营业而解散时,则可由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资金处理,首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之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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