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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4年没有夫妻生活可以离婚。协议离婚的,只要夫妻自愿离婚,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向人民...
不算分居2年。 若要离婚,需起诉,法院会帮你协调夫妻关系,2年后,你们的关系若还未和好,法院就可以判离婚。 但不知你们为何要想离婚呢?相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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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不再羞于谈性,而是堂而皇之地摆上法庭,让法官来帮忙解脱不幸婚姻。昨日,江北区法院对今年以来的离婚案进行统计,表明已有10%的离婚案是因为夫妻性生活不和谐。 “三八线”阻断“性福” 王黔刚和吴美英是一对有30年婚龄的老夫妻,虽然儿孙满堂,但夫妻二人却打起了离婚官司。用老王的话说,离婚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已有10年没有性生活”。 率先提出离婚的是吴美英。去年12月1日,吴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据吴称,丈夫的夫权思想严重,经济不公开、不民主,有家庭暴力倾向。10年前,她发现丈夫和其他女人有不正当关系后,他们就没有了性生活。她在向法院提出离婚的同时,还要求丈夫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费。 王黔刚却称,是妻子不尽义务。她经常天还没黑就上床睡觉,半夜起床看电视。虽然夫妻同床,但妻子却划了一条“三八线”,规定互不干扰对方。 本月上旬,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准许他们离婚。合议庭在评议案件时,将夫妻之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列为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 丈夫不满夫妻生活 赵波在今年2月7日起诉离婚时称,和妻子恋爱时间短、婚后性格不和、性生活不协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赵波称,女儿已成年,但夫妻之间仍缺乏交流。尤其是最近几年来,虽然同睡一张床,但都是分头而睡,已经很久没有性关系了,夫妻关系只是一个名分而已。他起诉离婚,是希望通过离婚为自己讨得“性福”生活。 其妻向英却称,自从自己身患内分泌失调后,丈夫就经常在外找女人,不尽丈夫的职责。丈夫还经常看淫秽录像,并用那些莫名其妙的花样对待自己,自己当然无法忍受。但她认为他们存在感情基础,并坚决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这对夫妻有一定感情基础,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双方交流不够、缺乏理解和尊重所致,只要双方相互体贴、关心、尊重,夫妻关系是能够融洽相处的。为此,法院判决不准二人离婚。(涉及隐私,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 为追求“性福”而离婚 江北区法院的统计数据表明,该院今年一至三月的离婚案件总共有138件,其中14件涉及“性福”问题,占1成以上。该院有关法官称,婚姻官司开始涉及“性福”,是在2004年底。2005年里,不断有当事人向审判法官提出来。从数量上看,今年与往年同期相比呈上升趋势。 该法官称,他审理了多年民事官司,以前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对夫妻性事很忌讳,涉及较多的是经济不公、性格不和、家庭暴力等。随着思想观念的转变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更加注重夫妻生活质量、追求幸福。这些现象说明老百姓已将抽象的人权具体化,将“性福”生活作为一种理由、一种借口提上了桌面。 作为法院,应该尊重这种人权,只要相关证据能够证明,他们就应当为当事人追讨“性福”。 重庆晚报记者罗彬
首先,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调解不成,应当判决离婚。根据你所述,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律师费根据律师的经验、办案水平不同等不一样。
用于夫妻日常生活的费用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生活开支,例如夫妻双方的生活用品、一起出行的交通费用等。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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