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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子女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根据该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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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 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 ,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 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 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减少赡养费的法律规定,如果赡养人因长期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失去经济来源,不能按原协议或判决支付,赡养子女一方可以承担;因犯罪服刑,无法支付,可以协商减少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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