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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基本2个月,如果案件复杂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126条,交通不便、团伙、流窜...
羁押期限算在刑期内。 1、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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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限只算刑事拘留开始的那一天。根据我国《刑法》第41条、第44条及第47条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刑事拘留的当天算羁押期限的第一天。《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一般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在上述6种情形下,需要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包括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等等。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对犯罪嫌疑人来讲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延长了其羁押的时间。
拘留期限自逮捕之日起计算,以前的拘留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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