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致乘车人死亡,多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022-10-26
无证驾驶致乘车人死亡婚宴后,新郎A请好友B驾车帮忙送客,途中B与一辆大货车追尾,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5月23日,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对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进行了开庭审理。2003年6月7日,是新郎A与新娘C办完婚宴后,A请好友B(无驾证)用另一好友余某的摩托车帮忙送靳某、熊某。B驾车与同向行驶正左转弯的一辆“解放”牌大货车追尾碰撞,造成靳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熊某重伤。事故发生后,靳某的子女将B及A告上法庭,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多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在查明事实后,认为被告B无证驾车超载带人,造成一死一重伤,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告A在明知程没有驾证,仍叫其驾车送客,有明显过错,故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而被害人靳某明知二轮摩托车载三人属严重超载,仍然乘坐,且又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其行为也有一定的过错,因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据此,依法判决受害人靳某因交通事故致死后,可纳入赔偿范围的损失74812元(包括补偿费、抚养费、赡养费、丧葬费等),由被告B赔偿50%即37406元,被告A赔偿30%即22443.60元,其余部分由原告自己负担。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