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一地取保候审后,又在另一地犯罪,不符合条件,不可以取保后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
1.取保候审一年后,说明取保候审期限以及届满,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2.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3.公安机关在解除取保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取保候审期间又重新犯罪的,撤销取保候审予以逮捕,同时对前后两个罪名分别判决,合并执行,实行数罪并罚。《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在取保候审期间新案,如果二个案件不属同一个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可以上公安机关通过内部协商来确定由哪个公安机关来负责并案侦查。
1、依据《刑诉法》之规定,为一年,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并退还;2、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即有关司法解释,取保候审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退还保证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6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3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