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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伤残鉴定,是法律上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
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工伤伤残鉴定到赔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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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八级伤残,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的,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最终的鉴定级别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应伤残级别的工伤待遇。工伤待遇项目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0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工伤鉴定10级12的相关规定。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9个月。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注:具体可以查看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3、医疗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4、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5、食宿交通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按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6、康复治疗费 7、辅助器具费 8、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9、生活护理费: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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