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自有车辆为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的普通货物运输,包括本单位生产所需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和销售商品等的运输,以及使用拖拉机...
从事直通XX道路运输的车辆,在内地运行期间应当遵守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服从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管理。直通XX运输车辆不得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小区、城市道路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应当将公共汽(电)车停车场、中途停靠站、首末站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作为配套建设的内容,合理规划,科学设置,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道路的实际状况、交通流量、出行结构等因素,开设公共汽(电)车专用道,设置公共汽(电)车优先通行信号系统。鼓励发展大运量的快速公共交通系统。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运营成本等因素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票价;票价低于正常运营成本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贴。
XX投资者在本省投资道路运输业应取得立项批准的,应当在取得企业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准后,依法申请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加强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进站乘车。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超过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三)允许无证经营车辆进站经营;(四)允许超载车辆出站;(五)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载客出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11人已浏览
955人已浏览
4,431人已浏览
7,2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