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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案件档案正卷内的文书按以下顺序排列:(一)卷内目录;(二)...案件结报表;(十二)退卷函;(十三)备考表;十、行政复议案件档案副卷...
行政机关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之日起,案件承办人即应开始进行立卷的准备,在案件审理工作中,系统收集整理有关文书(包括证据、谈话笔录、调查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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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您
需补证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终止的行政复议案件所形成的文书,应按复议工作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行政复议案卷卷内文书,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写页码,正页在右上角,反页在左上角。卷内目录,按卷内文书排列顺序逐件填写,将文件的文号、责任者、题名、文件形成日期等填写清楚,标明页号。没有题名的文书要拟写题名。文书的题名不得随意更改和简化。有关案卷文书的说明,要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并写明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立卷时间。案卷封面及卷内的文书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书写。破损文书,应进行修补或复制。复制件放在原件前面。文书纸面过小或装订影响字迹的文书,用另纸加衬边后再装订。纸面过大的文书,按案卷大小折叠整齐。
行政机关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之日起,案件承办人即应开始进行立卷的准备,在案件审理工作中,系统收集整理有关文书(包括证据、谈话笔录、调查材料等),做好立卷的前期准备工作。、行政复议案件办结后,案件承办人应整理案件的全部材料,进行立卷。六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的案卷封面,区、县政府的,按市档案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规定的标准样式制作;各委、办、局(总公司)和区、县下属各单位的,按照文书档案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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