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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之前,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可以把此情况向法院反映,如果仍要求你单位承担债务的话,你单位在承担债务后可以向真正的债务人追偿。请参考:广东高院关于企业法人解散后的诉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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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由债务清算组核实债权,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后,谁来承担对外债务取决于情况。股东或者第三人承诺债务的,承诺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无人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可以清偿公司债务。
债务由总公司概括承受。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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