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予以准许。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通常是指向南的医院,当事人需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部门将推荐鉴定机构,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或直接到司法鉴定所委托定残。以上合法机构出具的法律文件,保险公司通常予以认可。 2、事故中的人员伤残鉴定,当事人需先到交警队取得委托书,委托书中需明确地址。到任何一家交警队进行鉴定均可。若交警有特别指定,则需前往指定地点进行鉴定。鉴定过程中需提供病历卡等证明文件,鉴定费用需在1000元以上。
工伤期是指伤者在受伤后治疗及恢复的时间段,是由主治医生开具的假条或者经过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认的时间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种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