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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78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
公司法人不承担公司的债务,公司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公司以自身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公司股东的,以其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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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公司被注销前,对于已知的债权人要履行通知义务,对债权进行申报。如果清算组明知公司对外负有债务,不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即通过清算报告的,该行为属于虚假清算,是违法行为,因此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企业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公司法人不承担公司的债务,公司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公司以自身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公司股东的,以其认缴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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