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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调查: 1.没有违法事实的 2.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3.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4.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拓展资料:不予处罚适用范围是什...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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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事犯罪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 我国的法律对此有以下规定: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6、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7、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8、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及死缓。 9、已满75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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