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怎样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的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必须是到法院依法进行起诉并且判决生效后。具体流程如下: 1,递交申请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法院受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3,执行开始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办理程序: 一、受理单位 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股 二、受理依据 《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 三、企业应提交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单位公章; 3、产品执行标准文本(包括配套和引用的相关标准)。 四、审核受理 1、企业生产的产品与提供的产品执行标准相适应; 2、产品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产品执行标准文本(包括配套和引用的相关标准)应为现行有效版本; 4、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表; 对符合上述要求的,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登记,并颁发《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 五、变更、注销、到期审核 1、企业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变更时,产品执行标准申请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发证部门重新登记; 2、企业产品不再生产的应向发证部门申请注销; 3、《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3年审核1次,到期后企业应将证书送受理机关审核确认。 一般情况下三证具体指:认证标志,质保书,许可证。
(1)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2)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下列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受理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4)作出执行裁定 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材料齐全,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裁定不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不予执行的裁定送达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