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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案,经法院审查后,会作出裁定的(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
二审判决错误,应当依法申诉或者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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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办法,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1、如果在上诉期内,可以提起上诉。 2、如果超过上诉期,可以申请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对一审提出适用一审程序,对二审提出适用二审程序。 3、审判监督程序未成立,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4、如果仅是文字错误或计算错误,可直接要求承办法官裁定更正。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应在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裁定中同时写明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紧急的,可以将中止执行的裁定口头通知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但应在口头通知后十日内发出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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