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冒名顶替罪】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冒名顶替罪】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冒名顶替罪】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冒名顶替罪】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冒名顶替的判罚标准: 1、行为人冒名顶替怎么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构成冒名顶替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组织、指使他人实施上述冒名顶替行为的,则应依照上述的判罚标准从重处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7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303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