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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
合同履行地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补充或者确定;仍不确定的,支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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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金融机构,从事外贸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100多万美元的外汇被骗,或者汇款1000多万美元的,应该立案起诉。本条规定的欺诈是指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有欺诈的嫌疑,对方当事人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定为欺诈犯罪的前提。
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法律对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不同的规定,不同合同的具体履行地点也不同。如何更好地确定合同的履行地点,需要相关法律的规范,有时可以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在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需要依法处理。由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另外,购销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没有约定的,按照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点;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理托运或者按照木材、煤炭的方式送货的,以货物的运输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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