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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的管辖。 2、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3、应...
1、当事人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应当以明示的方式进行。 2、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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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2、“诉讼离婚”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律。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的;(三)其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二百七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涉外民事案件在整个诉讼程序上与一般的民事案件差不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条详细的规定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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