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领取失业金的手续:使用者发行退休证明书,将失业者名单通知社会保险经营机构的失业者持有退休证明书向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者持...
1、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和《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以及行政法规有规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有:1、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已办理失业登记;2、用人单位以暴力终止劳动合同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自愿离职而失业的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为: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4人已浏览
74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