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在这里,理解交通事故的关...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同时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道路交通事故中路的范围:公路、城市道路等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领域。比如广场、大学校园、停车场等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并用于公共交通的场所。
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3、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4、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人员、车辆发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3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