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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登报免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2.丢失补领...
去年公安部对身份证遗失后做出过解释,遗失身份证的公民在去补办身份证的时候不需要在挂失和登报说明,因为公司在去公安局办证的时候就已经是一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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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挂失或补办则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根据不同类型办理时间不一样。身份证办理期限 1、长期身份证办理期限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有时候可能一个月左右就可以领取,如果未到领取时间想急用身份证时可以电话询问办理派出所,确定办好后再去领取; 2、临时身份证办理期限为3天内,但目前一般当天可以领取; 3、加急身份证办理时间为一周。
身份证遗失后补办的程序: 首先,当事人应当及时到相关部门申报挂失。 然后,当事人应当交具户口本等材料,向公安机关申请补领,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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