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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2004年2月结婚,结婚没有购置房屋,与公婆同住一套二房一厅的房子,产权证上是我公的名字。今年购置了一套三房二厅,我想问: 1.房子属于...
1、夫妻写谁都行,如果需要贷款,哪方方便贷款写哪方,婚后取得房产默认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财产协议房产归一方所有的,按协议约定。 2、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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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需要有婚后的共同房产才涉及到离婚分割房产问题。 2、如果是共同房产,那么房产证上需要有2个人的名字,才能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 3、共同财产,按照人数的多少,平均分配,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就需要按照2个人,对房产进行估价,然后评价分配。如何处理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问题。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情况是这样的:妻子婚前有房产一套,是她自己名字。 我想请问: 婚后妻子把婚前那套房卖了,又另外买了一套小一点的房子,在新购置的房产中没有添加房款,新房屋的房产证上署她一个人的名字和署我们2个人的名字有什么区别? 是否新房产证上如果是她一个人的名字,就还是她的婚前财产?如果是夫妻2个人的名字,可以认为是她赠与我,新房产我也有一半?
婚前一方付全款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属一方个人财产,但若系二人共同出资或者虽一方出资,但登记于二人名下,则有可能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具体要考虑多种因素,建议详细咨询律师。 如果夫妻之间约定一方的房产加另一方的名字,一般法院是当做房产赠与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赠与在登记变更之前是可以撤销的,登记之后就不可以撤销了。 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和财产、抚养权分配问题都可以达成一致,则离婚可以带上双方身份证件和结婚证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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