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网友咨询】侄女继承丧偶且无子女的姑妈房产,有遗嘱但未公证,可以上人民法院诉讼继承【律师解答】根据《继承法》中规定,有遗嘱可以继承,虽然未进...
1、首先要看保证人承承担的是连带带责任还一般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当的话首先执行的是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的财产不够的情况下才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债务人财产足以清偿债务自然不必说,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前提下,对法人适用破产制度,对自然人适用参与分配制度,除其中的部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外,其余债权人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与起诉的先后顺序没有多大的关系,关键是看是否有财产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留置等情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十一、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在法定时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有优先受偿权的可以优先受偿,其余债权人按比例申请法院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