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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申请: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
公司合并涉及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等相关人的利益,应当依法进行。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办理程序通常如下: 1、董事会制订合并方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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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集体协商代表。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确定1名首席代表。 2、进行集体协商。经集体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的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3、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审议通过。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员工出席,且须经出席的代表或员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4、首席代表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5、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6、向全体人员公布。生效的集体合同,应当自生效之日起以适当的形式向全体人员公布。
劳动仲裁程序包括:一方根据劳动合同条款或事后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请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后,根据当事人选择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双方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参与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最后,裁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土地收回涉及的情况很多,例如征收、无偿收回等等,这些是由土地性质、年限、国家政策等影响的,必须谨慎处理,不然容易引起土地纠纷。那么,闲置土地收回程序步骤有哪些?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闲置土地收回程序分以下六步骤进行: 一、案调查核实 国土资源局对闲置土地进行现场核实调查,查实用地批供手续情况、核实闲置土地定性、面积和闲置时间,并对被调查人进行询问、了解情况。 二、闲置土地认定告知 闲置土地认定后,向土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告知闲置土地的认定理由、处理依据、处理方式以及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告知后,土地使用权人行使陈述申辩权利的过程情况,市国土资源局应做好笔录,并经土地使用权人签证认可。 三、拟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 在确认闲置土地认定结论和充分考虑被处置方陈述、申辩意见的基础上拟定闲置土地处理方案。闲置土地上依法设立了抵押权的,应通知抵押权人参加。 四、处置方案、听证告知 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确定后,向土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告知书》、《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听证告知书》。当事人申请听证的,进入听证程序,组织听证。 五、处置方案报批、公告 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告政府收回闲置土地方案。六、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向原土地使用者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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