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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可以自行解密。 2、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
一、按照保密法的规定应根据国家秘密的密级确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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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就不能改变是错误的。
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虽都属于秘密的范畴,但二者属于不同的层次,其主要区别是:国家秘密是一种公权,而商业秘密是一种私权。主要体现在: 一、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体现和代表一般的或国家的意志;而商业秘密则仅关系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体现和代表个别的或权利人的意志。 二、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的政治、军事、外交、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国家安全、刑事司法等重大领域,而商业秘密只涉及与科研、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三、国家秘密的权利主体是国家并且只限于国家,而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是权利人,这种权利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四、国家秘密的确定,必须由国家的权力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而商业秘密的确定仅仅是权利人的个人行为。 五、国家秘密具有绝对的排他性和不可转让性。一个事项一旦被确定为国家秘密,只有国家才具有对其使用和处理的权利。而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有权向任何愿意得到该秘密的人进行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对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的刑事责任:对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购、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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