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一)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奖励独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人口与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法治引领、统筹推进的原则。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未按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的夫妻,由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符合生育第三个子女条件而未办理再生育申请手续的夫妻,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申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47人已浏览
313人已浏览
749人已浏览
7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