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金融机构不得向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具有向金融机构收集信用信息资格的征信机构提供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金融机构对外提供信用信息的...
征信机构从事评级业务的,应当建立跟踪评级制度,应当在对评级对象出具的首次信用评级报告中,明确规定跟踪评级事项。在评级对象有效存续期间,征信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征信机构从事信用评级业务,应当建立下列防范利益冲突的机制:(一)征信机构与法人或其他组织存在资产关联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级公正性的,不得提供有关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状况、债券偿付能力等的征信服务;(二)征信机构应当建立专业的评级队伍,评级人员不得从事信用咨询或顾问业务、不得参与评级价格谈判及其他可能影响评级公正的业务活动、不得兼职从事与评级业务有利益冲突的工作。征信机构应建立内部防火墙制度,并报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三)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机制。
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与征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谈话,要求其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征信机构在其业务活动中因过错给信息主体或信息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6人已浏览
2,887人已浏览
4,774人已浏览
13,2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