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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这是增值税征收管理的规定;第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通过国税地税局代开的专用发票,都要按规...
1.三证合一后,没有单独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2.早在2010年3月20日起,一般纳税人不再办法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只是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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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书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主要是用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需从从国税局的办税大厅领取。 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书的认定程序: 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附,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2.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3.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均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的标准,必须向一般纳税人申请。否则,税务局将强制将税率调整到17%,项不予扣除: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前主要兼营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2、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或以其为主要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实际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2、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或以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预计年应税销售额可达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新企业。3、新开设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从税务登记日起,连续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010年3月20日起,不再使用,改为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为配合“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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