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一)驾驶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载物;(二)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行人、乘车人违反律、法规和本办法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二)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三)驾驶与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四)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五)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六)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七)在实习期内驾驶不准驾驶的机动车的;(八)违反规定运载危险物品的;(九)运载货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十)运载超限物品未悬挂明显标志或者违反指定时间、路线、行驶速度的;(十一)其他机动车喷涂特种车特定标志图案的;(十二)故意遮挡、污损牌号导致牌号辨认不清的;(十三)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除依法接受处罚外,还应当依法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持本省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完毕后,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达到满分的,可以申请参加驾驶证核发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为期一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每次可以减少其累积记分二分,但一个记分周期内的安全教育减分不得超过四分。
从事体育比赛等活动的车辆,需要悬挂机动车号牌以外的专用号牌的,其主办单位或者主管机构应当经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和道路上行驶,并随车携带原车牌和行驶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1人已浏览
3,501人已浏览
1,559人已浏览
1,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