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离婚协议探望孩子方式有看望式探望和逗留式探望等,对于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地点,可以由父或母一方自行决定。根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
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协议上写的探视权具体的内容: 1、探视的时间。 2、探视的方式包括探望性探视和逗留式探视。 3、探视权的中止。 4、探视权的强制执行。
以下是一份离婚协议中的关于子女探望权的约定: 1、双方婚生女小华(2001年9月10日出生离婚协议书中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望权,在每个月的单周六上午九点到女方处接小华,在次日周日下午七点前将小华送回。每次探望过程中,若遇有特殊情况,经男女双方协商一致的,探望时间、方式可以做出适当调整,但该调整效力仅限于当此探视。 2、另外,探望权在实际生活中,经常出现一方恶意违反探视权的约定,譬如,一方想带孩子出国旅游,但另一方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一方一气之下利用探望机会将孩子带走,另一方即使报警,派出所也不好处理。如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最好在离婚协议书中再约定一方将子女带出另一方所在地的条件和程序,如果一方违反了,自然可以通过相关救济途径解决,甚至追究一方的违约责任。 3、一般而言,在你们的离婚协议中,约定每月探望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望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另外待孩子10周岁以上,具体探望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你可以参考这个内容来写孩子探视权的离婚协议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65条、第68条规定,若离婚协议书中未涉及探望权,且双方无法通过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组织,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其实啊,这里可以教你一个小方法,与其在这祈求探望权,不如啊,跟孩子班主任多联系,在孩子学校,利用课余时间见见孩子,陪陪孩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