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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是可以的,您二人可以书面达成协议,协议详细约定共同财产归属于8岁女儿,但女儿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需要监护人代为保管,并在协议中明确规定...
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版主,们问题回复如下:一、得到女儿的机会很大,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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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一般两周岁的子女会判归女方抚养,您现在是否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若您取得孩子抚养权的对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法院按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确定,特殊情况下优先考虑由其抚养,例如,一方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的、一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等情形的,都可以优先考虑子女随其生活。建议您来电详细咨询我所专业律师。
可以,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实践中,探望权制度的正式确立始于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就是夫妻离异后对子女的探望权制度,规定探望权的意义则在于:保证非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因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进步。但由于探望权制度在我国实施的时间还不算长,在理论上对探望权性质的认识还存在分歧,因此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不便。
孩子一岁之后,男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原则上不得诉讼离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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