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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最迟是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
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六个月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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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可在接到听证通知书之日起至听证开始前提出,如果听证通知书没有载明听证主持人,当事人只有在听证开始前提出,行政机关认为主持人与案件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重新指定主持人。行政处罚听证开始之前,主持人应当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这和法庭审判时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是类似的。有关规定见《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
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六个月有结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机构,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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