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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 刑事被告人是指在刑事案...
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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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同一人在不同阶段的不同称谓。在刑事侦查至提起公诉前,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将都称其为犯罪嫌疑人;至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时起,即检察院向法院递交的起诉书上,开始将其称为被告人,在法院审理时也叫做被告人。值得注意的是,刑事诉讼的一方为公诉人即检察院,另一方即犯罪嫌疑人,应当称为“被告人”,而不能称为“被告”。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一方是原告,另一方叫做“被告”。民事诉讼的行政中的原告、被告是平等主体关系;而刑事诉讼中的公诉人与被告人之间不是平等关系。所以,虽然一字之差,但本质不同,不能弄错。
1、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承受逮捕、拘留、监视居住、拘传等强制措施; 2、接受侦查人员的讯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 3、对侦查人员的讯问,应当如实回答; 4、承受检察机关的起诉,依法按时出席并接受法庭审判; 5、遵守法庭纪律,听从审判人员指挥; 6、对于生效的裁定和判决,有义务执行或协助执行。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对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的两种称谓。公诉案件,受刑事追诉者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前,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则称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刑事诉讼活动是一种旨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作出权威裁判的活动。没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参与,刑事诉讼就无法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旦死亡,刑事诉讼活动即告终止。可以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刑事诉讼中的核心人物,具有十分重要的诉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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