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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你应该是被告,原告提起诉讼的法院是天津市河北区法院,如果我说的对,那么:你现在可以针对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的裁定向天津市河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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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相信大家已经懂得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继续审理
管辖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被诉法院或者被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时,向被诉法院或者被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者主张。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召集双方听证。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十八条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的不同处理,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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