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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达到法定数额即属于犯罪。这种情况可能涉嫌职务侵占、贪污或者诈骗。具体适用哪一个罪名,需要根据具体情节作出认定。...
虚列开支套取公款处理依据如下: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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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标准应当根据涉嫌提取资金的具体指控确定。1、查处提取国家专项资金的案件,要全面了解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统一正确适用法律;坚持准确划分责任,体现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坚持严格把握和认真处理,重点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和重大诈骗。2、提取国家专项资金的用户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欺诈、虚构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申报材料,符合欺诈要求的,以欺诈罪定罪处罚用户。3、提取国家专项资金用户的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但在申报过程中夸大实际情况,伪造或者提供个别非关键虚假申报材料。提取的国家专项资金部分用于企业转让生产、更新设备、生产经营,伪造国家机关专项资金的,一般不得国家专项资金,用户应当、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定罪处罚用户。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是指申报的项目真实合法存在,类别、性质、科目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要求,但在数量、规模、时间等要求上存在不完全真实的组成部分和情况。4、在提取国家专项资金的过程中,负有直接审计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挥了主要作用,积极支持和参与帮助资金使用人欺诈,并将提取的国家专项资金私分,非法占有。无论资金使用人是否构成犯罪,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将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人是资金直接使用人,符合贪污罪要求的,按贪污罪定罪处罚。提取国家专项资金的用户涉嫌欺诈等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审查资金使用人员提供的材料时,应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虚构的条件,仍然纵容、帮助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不负责任,不负责任。追究刑事责任要慎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未受贿、徇私舞弊、未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党政纪律。因政策规定不明确,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申报项目客观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部分条件的,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过《发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作为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劳务出资不能直观的体现企业的资产,企业一旦出现风险或是终止,其他出资人利益将会收到很大的损失,而劳务出资人合伙人的利益损失却很小。因此作为合伙出资的劳务必须既是该合伙人特有的专业技能,有是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单纯的提供体力劳动不能作为出资。我国法律对劳动出资的比例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但是实践中劳务出资的作价不能过高,可以将其作用与利润分享、亏损承担挂钩。李某的驾驶技术的实际作价完全由合伙的三人协商约定,并且应该将约定载入合伙的协议当中。
妨害公务罪 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三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根据你描述的情形,有判缓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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