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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垫付问题。国务院《机动车交...
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方未支付医疗费用,家属无法承担受害者医疗费用的,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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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方找保险公司报销,要有医疗费发票原件才能报销。如果保险公司愿意垫付1万元,证明你的伤情较重,建议出院后做一个伤残鉴定,然后根据事故认定书及你的家庭个人情况,合理提出赔偿要求,如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鉴定费等。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他人生命健康权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一般需要承担医疗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大约十几项的费用。根据您的情况,一定要承担的费用有医疗费,其他费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
从法律层面上,并未规定肇事者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关于赔偿的问题交警只有权利组织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法院判决前垫付医药费都是肇事者自己自愿,肇事者不先行垫付是不违法的。但是,由于急救受伤者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急救费用,保险公司在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后,对应立即向医疗机构支付急救费用,或者更换急救费用。此外,还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基金只更换事故中受害者人身伤亡的葬礼费用和救助费用,而且只适用于以下3种情况:1、救助费用超过交通保险责任限额2、事故汽车未参加交通保险3、汽车事故后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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