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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没有规定威胁恐吓罪,威胁恐吓他人,一般会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予以立案追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
实际上,恐吓威胁罪不能算是一个罪名,虽然刑法修正案 (八)在寻衅滋事里面增加了恐吓的内容,刑法中却没有对威胁恐吓进行一个罪名的表述和对相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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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并没有恐吓威胁罪这一罪名。但是恐吓威胁的行为,情节恶劣的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其量刑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传送或散布具恐吓性、暴力性或猥亵性之资料,或谩骂、侮辱他人等不当言论可能触犯刑法的恐吓罪。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 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纯的恐吓行为一般是不构面犯罪的,但是有些行为也构成犯罪,所以要看具体情况处理。
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受理经济案件后会进行调查,如果发现有犯罪事实的,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立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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