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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统筹是指某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扣除划入个人账户后的其余部分,包括财政补贴;社会捐赠;银行利息;滞纳金等额外收...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下称统筹支付范围),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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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2.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3.二级医院搏小比例30%; 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5.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二、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1.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2.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3. 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4.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四、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并积极缴纳合作医疗款。 2、村委会审核并向镇合管站提交筹资花名册、筹资票据。 3、镇合疗办复查,审核合疗筹资表,向县合疗中心提出申请签证。 4、县合疗经办中心审核无误后,办理签证、盖章、登录,确认。 详情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五、报销程序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以下情况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一)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 (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四)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 (五)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六)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 (八)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七、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分两种情况: 1.就诊医院已经开通即时结报,这时患者入院时出示医疗本、身份证、以及在当地农合办开具的转诊审批表,就可以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 2.就诊医院未开通即时结报的,这需要患者回当地报销。 (1)患者携带在农合办开具的转诊审批表在医院住院,并加盖医院公章; (2)患者住院时全额自费,出院时携带以下资料回当地农合办报销: 出院证、诊断证明书、发票、费用总清单、出院病历等。
报销比例: 1、在职参保职工在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5%、90%、85%, 2、退休参保职工在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7%、95%、93%。 3、参保居民乙类药品和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的首付比例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在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5个百分点。
社保报销是指由社会保险按比例补偿职工居民医疗费用、生育费用和工伤治疗费用的行为。社保报销主要包括生育保险报销和工伤保险报销三部分。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办法各地有一定差异。社保卡的报销范围: 一、门诊(一)使用医保卡到门诊看病,实时结算,无需报销。(二)无医保卡到门诊看病,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医疗蓝本)。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3、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4、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普通门诊、急诊收费的收据原件,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的原件(处方按日期粘贴在收据后面)。 5、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当月费用次月提交,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 6、经办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单位经办人将所有单据录入企业版软件,将生成的电子信息及报表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报销费用。 二、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4、经办流程: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的范围,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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