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刑法条文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
在银行外面捡到一张信用卡,然后用它去取钱,这样的行为算不算犯罪呢? 我国《刑法》对于这种情况有明确的规定。《刑法》第196条规定,达到一定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捡到信用卡如果使用的话,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因为信用卡一般需要密码,你这就不单纯是捡东西的行为,后面的行为相当于捡到他人的钱以后给花了。
在银行外面发现信用卡,然后用它取钱。这种行为是犯罪吗?我国刑法对这种情况有明确的规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达到一定金额并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拿起别人的信用卡并使用,就是冒用别人的信用卡。这种行为符合刑法中冒用的情形,不仅造成他人财产缺失,而且侵犯了信用卡管理规定,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客观上造成了社会危害。因此,获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它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4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