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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了都不算。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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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赠与的方式,或者用转让的方式,都可以将你老公的股份分一半给你。法律上的规定是需要过半数的股份表决权同意,因为你老公占有55%的股份,已经超过半数,因此你老公有权决定将部分股份给你,而无需征的另一个股东同意,但是你们仍然有通知另一个股东的义务。 至于,协议的主要内容,根据赠与或者转让各有不同,而且非三言二语能够说清楚,最好请个有经验的律师代书或者提供服务,以免因小失大留下后患。
依据,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如下几种情况: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2.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三十一条,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3.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六十四条,个人财产连带责任)4.足额出资的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足额出资的法律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5.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公司法第九十五条)(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款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不是股份有限公司,而且有限责任公司。要么同意转让股份,要么自己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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