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传真属于《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所指的“数据电文”的范畴。传真具有易伪造的特点,在民事诉讼中,如无其他相关证据相佐证,一旦对方否认,单独...
传真合同有无法律效力,要看合同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符合规定的,合同有效。具备以下条件的,那么传真合同就有效:传真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要具有相应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属于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合同订立、履行、解除或终止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有履行也属于事实合同,当然书面合同可以将双方权利、义务约定的更为明确。
传真签订的合同在符合下列要求的情况下有效:法律对合同形式没有特别要求,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合同主体具有签订合同的能力;意味着真实合法;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
传真属于《》第11条所指的数据电文的范畴,传真具有易伪造的特点,在民事诉讼中,如无其他相关证据相佐证,一旦对方否认,单独的传真合同很难获得的支持。因此,对于大额合同,律师不建议使用传真形式签署,为提高效率一定要用传真形式签署的,在传真签署后要及时交换正本。电子邮件亦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数据电文的范畴。合同的核心是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达成双方的合意。如果业务双方保持着连续性的业务往来,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签署了一系列的合同并且双方均已履行,可以视为商业惯例,这种形式签署的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得到法院的认可。在实践中,在合同上只要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视为签署: 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 2、授权代表人的签字; 3、加盖公章; 4、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最后是仅加盖公司职能部门章签署的合同效力问题。职能部门章一般是为便于公司管理而自行刻制的章,理论上它已经得到公司的许可。从这些章的使用范围来看,它一般仅限于公司内部使用,如果对外签署合同,仍需要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但也有一些例外,具体由法院认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8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