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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登记收养) 除前款规定外,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
北京有收养弃婴的的问题,送养人的条件: (1)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是指生父母有残疾、患严重疾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生活极度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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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收养关系中,收养弃婴占了很大一部分。而被收养的弃婴要么是被父母遗弃的,要么是被福利院遗弃的。对于这种情况的弃婴,法律对收养他们的条件也是严格规定的。那么收养弃婴的条件有哪些呢?请阅读下文了解相关内容。 收养弃婴的条件: 1、收养人不得违反计划生育。 2、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收养人不受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孩子条件限制。 3、收养其它弃婴,必须无子女,而且只能收养一个孩子,并要出具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街道计生科等有关部门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 4、收养非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还必须提供被收养人生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当地镇(街道)一级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节育情况证明、小孩出生证、准生证(属计划外生育的,还需提供计划外生育费征收或罚款单据),并要与有关部门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 5、患不孕症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需经市人民医院、市妇儿医院、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其中两家医院检查证明患不孕症、治疗无效后到区计划生育局领取申请表。 6、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后要求生育的,按一孩程序审批,除此之外仍按二孩程序审批。 7、1999年5月25日《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实施后违法收养的弃婴、儿童不予办理收养登记。其违法收养的弃婴、儿童送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收养的目的是为了给那些没有父母或者找不到父母的弃婴一个温暖幸福的家庭,所以在收养弃婴的时候对收养人以及家庭是由严格的要求的。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就能看出收养条件是多么严格。当然这都是为了弃婴以及收养人好。
关于弃婴可以收养的条件如下: 1、收养人不得违反计划生育。 2、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收养人不受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孩子条件限制。 3、收养其它弃婴,必须无子女,而且只能收养一个孩子,并要出具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街道计生科等有关部门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 4、收养非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还必须提供被收养人生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当地镇(街道)一级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节育情况证明、小孩出生证、准生证(属计划外生育的,还需提供计划外生育费征收或罚款单据),并要与有关部门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 5、患不孕症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需经市人民医院、市妇儿医院、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其中两家医院检查证明患不孕症、治疗无效后到区计划生育局领取申请表。 6、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后要求生育的,按一孩程序审批,除此之外仍按二孩程序审批。 7、1999年5月25日《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实施后违法收养的弃婴、儿童不予办理收养登记。其违法收养的弃婴、儿童送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
第三种类型是,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需要有10个方面的材料: (1)收养人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常居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有无子女的证明;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身体健康体检表; (6)生父母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7)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8)收养人与送养人签订的协议书; (9)由送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子女等情况证明及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0)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两张两寸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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