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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分公司负责人,他只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是公司经营的延伸,其资金和人员由总公司控制和任命。分公司负责人本身不承担外...
可以。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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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是否有资格用自己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看该分公司是否取得了营业执照。 2、如果分公司有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则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与员工签合同而如果分公司没有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就不符合法定的用人单位的资格,不能自行招聘员工,只能以总公司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合同。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1不是法人。2对法人有影响。3工商和税务局处罚分公司的负责人不具有法人资格。所有分公司都属于总公司管辖。分公司的所有行为对于总公司都有影响,最后的责任需要总公司来承担的。
1.有效。分公司负责人是可以进行签订合同的,但是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还有总公司法人代表的签字,这份合同才算是有合法的效益,只要合同一旦签订,总公司确认,那总公司就需要承担一切的法律责任。 2.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也需要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有公司授权的经营范围,分公司只在公司划拨给它的财产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超出的部分由公司承担,所以仍然是或者总归是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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