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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
(一)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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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招标条件: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合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的条件在《招标投标法》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了,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邀请招标程序如下: 1、落实招标条件。 2、编制招标文件。 3、发布投标邀请书。 4、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后,应仔细阅读投标须知,投标须知是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注意和遵守的事项。 5、资格审查。 6、开标。 7、评标。 8、中标。 9、签订合同。
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受自然区域环境限制的;(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或者应急救援救灾,适合招标但不适合公开招标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公开招标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所有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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