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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和法律效力不同。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意义上有广狭之别。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
概念和法律效力不同。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意义上有广狭之别。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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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概念的区分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无权处分: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二、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构成要件的区别无权代理: 1、行为人所为行为具备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 2、行为人实施以他人名义所为意思表示时,没有代理权。 3、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不是违法行为。无权代理的行为人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无权代理的行为未经本人追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笔者认为,因为无权代理行为直接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使第三人既无法实现现实利益又可能得不到期待利益,从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出发,行为人向第三人承担的民事责任应该既是一种负履行的责任,又是一种负赔偿的责任。无权处分:1、无权处分行为首先是财产处分权的欠缺。2、处分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3、无权处分行为必须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三、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法律效力的区别无权代理: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既可以追认,也可以拒绝承认。一旦追认即发生有权代理的效力。无权处分: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对象指向的是“无权处分合同”,而非“无权处分行为”。在权利人未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之前,该处分合同效力属效力待定状态。
债法上,占有也是一种利益,无权占有,即无法律只因而获得了利益,是不当得利,权利人可以主张返还请求权。
一、什么是无担保债权我们通常把没有设立特别担保的债权叫做无担保债权,无担保债权人是指拥有的债权是债务人没有对其债务设定任何保证的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是一种相对于公法上债权的私法上的权利。质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人的保证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且经诉讼或仲裁后仍不能实现债权人债权时由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连带保证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无担保债权因为没有设立抵押、保证人、定金等担保,因此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时候,债权人就不能行使以上权利,同样的,债权人追回欠款的方法只有向债务人追讨这一种。二、无担保债权的债务人不还债怎么办在担保债权中,如果债务人不还债,那么债权人就能够根据债务人设立的质押、抵押、保证人等担保使债权得到实现。但是债权债务关系中,尤其是个人借贷,没有设立担保的占大多数,那么无担保债权的债务人不还债怎么办呢?(一)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法,只要有债务人欠债的证据,法院就能依法进行判决。如果判决之后债务人仍拒不还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国家强制力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二)借助他人之力一个人独自上门讨债比较困难,借助他人的力量就好办得多。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人生在世,绝不可能独自一人,只要有亲人、事业及交际圈,就会受到他们的影响,而债权人所要利用的就是这些人的影响力。具体做法可以是跟债务人的家人沟通,让其家人劝债务人还债。也可以是在债务人的工作范围内直接上门要债,不论是谁,对自己在外的形象都是极为重视的,因此,为了避免债权人的打扰,还债的可能性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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