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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没有判决离婚多半是因为起诉一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所以判决不予离婚。 法律并没有规定第一次没有判决离婚,第二次就必...
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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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同意第一次审理一般不会判离,但只要你老公坚持,半年后再次起诉,法院会认定确实感情破裂,还是会被判离的,但是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方面会少分一些。根据《》第条,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根据《》第条,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院第二次开庭,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此外,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规定是,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必须受理,所以这个受理书不代表已经立案。法院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之后,如果符合条件的会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知晓。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下达不予立案的裁定书。《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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