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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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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女方起诉离婚但结婚证不在手,应当去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的材料。如果有能够证明婚姻事实关系的证据也是可以的,当事人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起诉书、证明婚姻事实的证据等材料到人民法院起诉。
没有结婚证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起诉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解除。一般同居关系纠纷的析产或者子女抚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种,是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情形, 首先,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其次,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 最后,还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 加盖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可以证明婚姻关系存在,当事人可以持该复印件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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